神既然是全知全能,當祂做人時,亦應該預知人會犯罪,但在創世記6章神說後悔做人?神豈不有矛盾?華人聖經學者鄺炳釗博士在「創世記」註釋書中有以下的解釋:
1. 擬人法 - 這是擬人法,把神比喻作人,像人一樣有情感;作者以類比人描寫神,面對人犯錯帶來的情感上受衝擊傷害的一種反應。作者描寫神的心情是讓人能明白、有共鳴。 2. 近音字 - 後悔原字根nhm與本章兩個重要的詞:「除滅」(mhh 7節)、「強暴」(hms 11、13節)的讀音也相近。作者刻意用相近字音的字,是要顯示出:第一,神因人的強暴而後悔,要除滅人。因此絕對不是說神像人那樣後悔。 3. 歎息 - 後悔基本的意思是「呼吸」「歎息」(伯6:10;詩119:50);可能暗示耶和華因心中憂傷,很難過而歎息。 4. 改變心意 - 後悔可以譯作「改變心意」。神的改變心意不像人發現自己有錯誤而改變;乃是在祂無限「正確」的種種心意中,有祂的絕對主權作出改變、再揀選另一項正確的心意;聖經裡還有不少經文顯示神改變心意,且可分為下列兩種情況: a. 因應人的處境(申32:36;士2:18;撒上15:11、35)- 耶和華聽見以色列人哀傷嘆息,耶和華於心不忍,就改變心意,不再懲罰他們,反倒拯救他們。為什麼耶和華會改變心意呢?這是因為他的子民改變了態度。情況就像疼愛兒女的父親會管教犯錯的孩子,管教的心意是正確的,但後來他看見孩子真的認錯,就決定不再懲罰,改為以恩慈看待孩子,雖然是改變心意,但這也是正確心意。顯然,我們所做的事會影響神的情感和祂諸多正確心意的轉換。 b. 因神僕人的代救(耶26:19;出32:9-14;摩7:5-6)- 神的恩慈絕不比人的仁愛少;故此當神的僕人抓緊他對神恩慈的屬性來為悖逆的子民代求時,神為因著祂自己的屬性和神僕人的仁愛互動來驅動轉變心意。 參鄺炳釗:〈全知的神會後悔嗎?(六6)〉,《建道學刊》第15期(2001年1月),頁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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