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唸神學院的時候,同學們被分在不同的小組,一同分擔學校裡面許多的雜務。其中包括教室、餐廳、辦公室,廁所等公共區域的清掃,還有廚房的服事。雖然我們不必炒菜煮飯,卻也需要負責每頓飯食的打菜與飯後廚房的清理。可是許多同學都曾經是事業有成,也有已經是牧師的,要放下身段就不太容易。再加上學業的壓力,所以總有同學藉故不來參加服事。這樣一來,就把原來繁重的工作加在別人的身上,所以也就會有抱怨。其實,這種共同生活、彼此分擔責任的生活方式,是我們進入神學院的第一個考驗:我們以為要來學習各式各樣的牧會技能,以及如何講道和教導,可是卻沒想到擔當群體中彼此的責任,卻是我們能夠牧會和講道、教導的基礎。
在一起共同生活,就一定會牽涉到對別人失望、感受挫折和憤怒。所以潘霍華說:「當理想消失之後,基督徒之間的團契才會真實呈現。因為人的愛產生以人為主體的依賴性和約束性;而聖靈產生的兄弟之愛,是以神的話語為主體,充滿了自由。是因為我們都深信一定能夠如此靠聖靈生活,把我們聚在一起。」這給加拉太書6章1到10節做了很好的詮釋。其中第8節說:「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拉太書的這段經文也提供我們順著聖靈撒種的方向:當負起彼此互相的責任,也有自己個人應該要注意的事項。 我們在原生家庭或是平常的人際關係裡面,會受到許多無形的傷害,但在聖靈的大能底下,我們能夠一同來建立第二家庭,在其中互相醫治、彼此挽回。我們可以懇求聖靈讓自己看清並且除去自己的驕傲,賜下謙卑的靈。並求聖靈的愛充滿,使我們能夠自由的分享資源,分擔彼此的失敗和痛苦,互相承擔罪責和後果,擔當彼此的重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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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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