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當和夏娃吃了分辨善惡樹的果子後,創世紀3:7說:「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當人想自己做上帝的時候,眼睛就亮了,意思就是有了判斷是非善惡的能力,不但判斷別人,也判斷自己,也因此對自己的現狀非常在意。這有點類似三歲以下的小孩赤身裸體都不以為恥,因為他們渾然不覺自己在別人眼中的形象。但等到五、六歲時,他們能感覺到別人眼中的自我形象時,就會因為裸露而感到羞恥。亞當和夏娃知道自己做錯了事,因此自覺在上帝面前的失敗,羞恥感產生,就把自己藏了起來,沒臉見上帝。
台灣國家教育研究院所出版的「教育大辭書」對「羞恥」如此定義:「羞恥是一種自覺有過錯、缺失、無能或卑下時,引發的痛苦情緒。基本上是產生在人我關係之間。當自我意識到與別人的規範相較,自身的外表、言行、出身不如人;或個人表現不合於理想,乃至於自覺失去自我控制、喪失信心時,皆易引發這種自以為羞恥的情緒。」羞恥感有很大的殺傷力,會使人覺得自己沒有價值、不值得被人喜愛;也會造成憂鬱症、上癮,強迫症等問題;人也會因為羞恥感而使用完美主義,怪別人,不接受稱讚,不願意接受幫助,以及表現自己等方式把自己隱藏起來。 彼得在三次不認主之後,也因為羞恥感要把自己藏起來,不敢面對耶穌,所以回去捕魚。可是也就像亞當和夏娃失敗以後,上帝一定要把他們找到要除去他們的羞恥一樣,耶穌也定意要將彼得尋回。在提比哩亞海邊,耶穌三次問彼得:「你愛我嗎?」問到彼得好像羞愧到都不知道如何地回答,沒想到耶穌卻是要肯定彼得,祂三次說:「你牧養我的羊。」把自己最關心的羊群交託給彼得,讓彼得在愛和接納中恢復,除去他一切的羞恥。我們也能像耶穌一樣,在團契裡面學習愛和接納,提供弟兄姊妹第二次機會,使我們互相醫治,擺脫羞恥,在這裡建立第二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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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有一個奇特的人物一直吸引著我的注意,她的名字叫做妓女喇合。喇合的名字出現在馬太福音第一章耶穌基督的家譜裡,第五節說:「撒門從喇合氏生波阿斯;波阿斯從路得氏生俄備得;…」喇合不僅是路得記中的男主角波阿斯的母親,還是耶穌基督血緣上的祖先。怎麼會這樣呢?如果我有一個做妓女的祖先,我敢提嗎?然後在希伯來書十一章中,一連串的記載了許多雲彩般的見證人,喇合的名字居然又出現在這份名單裡面。這一次,還特別把她的身分「妓女」也標明了出來。有意思的是緊接著喇合,雲彩般的見證人還包括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等人的名字。可是他們不都是失敗的士師嗎?基甸製造了一個以弗得,成為他全家的網羅(士8:27); 巴拉把榮耀讓給了一位婦人(士4:9);耶弗他在得勝之後就失敗(士11:30-40);參孫就更不用說了,一輩子都照己意而行,最後還因熱戀妓女出賣了自己的秘密(士14-16)。他們都失敗了,見證不了上帝的榮耀。可是看起來,上帝的角度和我們不一樣。我們會以成敗來定英雄,但希伯來書十一章並沒有稱他們為一群失敗的人,而稱他們為有信心的人。上帝絕不會因著祂百姓的失敗而拒絕他們,能夠定義基督徒的是信心,而不是失敗。
那我們的信心是什麼?就是不論在任何的困難〈痛苦、折磨〉與處境〈不順心、逆境〉之下,我們都還相信上帝最好;就算我們不斷地失敗,我們仍然相信上帝永遠給我們第二次機會;相信我們雖然會失敗,但上帝的恩典絕決不失敗。 我們還是會持續的經歷屬靈、生活以及人際關係上的失敗,但這卻不是我們的結局。因為上帝的恩典,我們反而能夠勇敢地承認和面對,接受上帝對我們塑造。失敗會使我們謙卑,使我們渴望天國的降臨,也使我們持續地在其中學習認識耶穌、仰望耶穌福音的大能。我們可以不斷地在失敗中成長,直到主耶穌的再來! 幸福小組正在進行之中,還有最後二周了。感謝我們的主,我看到兄弟姐妹的熱情不減,每次聚會也都歡樂在其中。繼續來聚會的BEST朋友一定被我們的熱情所感染,但願他們都知道我們為他們所做的都是來自耶穌。更願有關耶穌的信息能進入他們的心,釋放他們的靈。
這樣的全民幸福小組讓每位兄弟姐妹們都能參與,并看到幸福小組的運作方式,對以後的福音事工大有好處。只要我們有福音朋友,有傳福音的熱情,我們就可以開始類似的幸福小組了。我相信,我們的兄弟姐妹一定喜歡這樣幸福小組的喜樂多樣的形式。這也可以給我們以後常規聚會的啟發。以前,總覺得,遊戲是年輕人玩的東西。現在每個團契都會了,大家玩得很開心。我們可以繼續下去,無論是查經還是幸福小組。 在幸福小組緊鑼密鼓的進行中,有幾位幕後英雄始終在為我們工作,為我們提供禮物和食物。這就是我們的中央廚房的姐妹們。謝謝她們的辛勞。願神紀念她們。 有一件事讓我很感動,就是參加禱告會的人數多了十幾位。這說明大家都很在乎福音小組,更在乎禱告。我們一直在鼓勵兄弟姐妹來參加禱告會,但效果並不理想。但當我們有福音事工時、當我們要每個小組為自己小組禱告時,很多人都來了。為什麼?因為是為自己所關心的、自己參與的事禱告,大家就有動力和熱情了。有弟兄邀請的BEST朋友告訴這位弟兄說,這次聚會可能不能來了,因為他的兒子當晚那個時段有節目要陪他去,這位弟兄就默默為其禱告,願神幫助。 結果,當晚聚會開始了,這位BEST 朋友也出現了。他告訴大家,他聯絡了他兒子的同學,他送兩個小孩去,請另一個孩子的父親接他們回來。所以他就有時間參加聚會了。感謝主,願我們通過這個事工和禱告來建立我們的信心。也求神讓我們知道並參與更多神國的事工。 親愛的弟兄姐妹,還有兩次幸福小組的聚會,願神繼續幫助我們,給我們力量。也求聖靈在BEST朋友身上動工,軟化他們的心,謙卑他們的靈,在認識耶穌的同時,看到自己是個罪人,從而接受耶穌的救恩和永生。 我們大家一起努力,將福音進行到底。 8月份,當塔里班的勢力迅速擴張之際,我讀到一個女宣教士克莉絲〈假名〉失蹤的新聞。克莉絲和她的先生約翰都是醫生,數年前進入阿富汗開診所,幫助當地窮困的人。三年前,恐怖分子闖入他們的住所,槍殺了約翰和他們一對十多歲的子女。但克莉絲把自己巨大的傷痛收起來,決定留在阿富汗,繼續她的服事。這次阿富汗危機,當宣教機構要撤離宣教士的時候,克莉絲突然失蹤,不是因為她被塔里班逮捕,而是因為她仍然要待在阿富汗,為了安全的緣故,要隱藏起來,不能對外聯絡。
很多時候,我們都不能理解為什麼像克莉絲一樣的宣教士願意放棄自己的舒適,不顧自身的安危,去適應迥異的文化和語言,去服事與自己毫無關係的族群。可是,這也不正是路加福音10章33到37節中,那個好撒馬利亞人所做的事嗎?誰都知道律法的總綱就是愛神和愛鄰舍如己。可是主耶穌在這比喻裡面,卻改變了猶太人對「鄰舍」的定義。律法師問:「誰是我的鄰舍?」他認為愛的對象可以有選擇性,愛可以有條件;但主耶穌卻告訴他:重點不在擔心誰是你的鄰舍,而在於你是不是有需要的人的鄰舍。鄰舍擁有好撒馬利亞人的「慈心」(路10:33),就是見到有需要的人就感到自己也在承受同樣的痛苦,會不顧一切一定要採取行動。這也正是主耶穌對我們的愛。 主耶穌清楚地表明了律法師認為極端重要的誡命,這也就是永生之道。 所以,當我們要跟隨耶穌,是否只是把自己關在教會裡面,藉著事工來加強自己的聖潔感和安全感?還是說,我們要把主耶穌的愛和恩典擴展到整個世界?這個世界大部分的人就像比喻中受傷的人,半死不活地躺在路邊,我們看見了嗎?有任何的感受嗎?我們需要聖靈帶領教會重新思考事工的目的和方向,也需要聖靈的大能使我們能夠愛,我們可以繼續的學習和操練。所以,我們看見任何有需要的人,就能對他說:「我是你的鄰舍!」 今年的宣教年會已開始了,讓我想起以賽亞書裡有一段經文“那報佳音,傳平安,報好信,傳救恩的,對鍚安說:你的神作王了,這人的腳登山何等佳美。”
有時我會自問:為何以賽亞特題“腳”來表揚它?您能想像我們的腳 ─ 向內長腳指甲、雞眼、老繭,甚至有怪味的香港腳是怎樣的德性?以賽亞為何不稱讚報佳音者本身,或他的口舌,或他的笑臉? 我只能如此猜測說我們的腳是普通、苦幹、必要的,也是神所使用的宣教士的特徵。因為神深知傳福音是一件苦差事,因為宣教士通常所接觸的大部份是世界上平凡與貧困的層面,鮮少碰到光鮮堂皇的一面。 但我相信以賽亞讚揚“腳”的另一個理由就是:它們站在“行”的位置上。“腳”將好消息先帶到山頂然後才能傳揚,我們的腳先將我們帶到需要聽信福音的人們那裡,經過傳道、聽道,人們才能信道。 我想到戴德生的腳蹤。他花了六個月的時間從英國乘船到中國,唯有他對神的堅定信靠才將他的“腳”舉步到中國。他曾說:“如果我不認為中國人也是失落的,需要主耶穌,我就不可能踏上中國的土地。” 我想到殉道的Jim Elliott的腳蹤。他到奧加族印第安人部落傳福音,只因單純的順服他的主,就讓主帶領他的腳步。放棄一切來跟隨主是件美事。“捨棄他不能擁有的而換來那不能失去的,並非愚拙的人!” 我想到一位女性基督徒的腳蹤。她的腳經常帶領她穿過好幾哩的雪地,向需要主耶穌的大學學生傳講福音。 我想到羅玉光宣教士的腳蹤。她奉獻一生給我們在台灣的骨肉之親,她的腳蹤踏遍新竹的街道、商店、醫院、及家家戶戶,為的是使他們有機會認識主耶穌! 這些就是以賽亞所說的“佳美的腳蹤”,這些是有行動也是神所喜悅的“腳”。您的情況如何?您的信心與行動是否相符合?有許多人仍在等待神的呼召,有些人已領受呼召但仍未付諸行動。但願我們不會失去神所給的機會,請記得大使命是給我們每一個信徒的,神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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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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