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當塔里班的勢力迅速擴張之際,我讀到一個女宣教士克莉絲〈假名〉失蹤的新聞。克莉絲和她的先生約翰都是醫生,數年前進入阿富汗開診所,幫助當地窮困的人。三年前,恐怖分子闖入他們的住所,槍殺了約翰和他們一對十多歲的子女。但克莉絲把自己巨大的傷痛收起來,決定留在阿富汗,繼續她的服事。這次阿富汗危機,當宣教機構要撤離宣教士的時候,克莉絲突然失蹤,不是因為她被塔里班逮捕,而是因為她仍然要待在阿富汗,為了安全的緣故,要隱藏起來,不能對外聯絡。
很多時候,我們都不能理解為什麼像克莉絲一樣的宣教士願意放棄自己的舒適,不顧自身的安危,去適應迥異的文化和語言,去服事與自己毫無關係的族群。可是,這也不正是路加福音10章33到37節中,那個好撒馬利亞人所做的事嗎?誰都知道律法的總綱就是愛神和愛鄰舍如己。可是主耶穌在這比喻裡面,卻改變了猶太人對「鄰舍」的定義。律法師問:「誰是我的鄰舍?」他認為愛的對象可以有選擇性,愛可以有條件;但主耶穌卻告訴他:重點不在擔心誰是你的鄰舍,而在於你是不是有需要的人的鄰舍。鄰舍擁有好撒馬利亞人的「慈心」(路10:33),就是見到有需要的人就感到自己也在承受同樣的痛苦,會不顧一切一定要採取行動。這也正是主耶穌對我們的愛。 主耶穌清楚地表明了律法師認為極端重要的誡命,這也就是永生之道。 所以,當我們要跟隨耶穌,是否只是把自己關在教會裡面,藉著事工來加強自己的聖潔感和安全感?還是說,我們要把主耶穌的愛和恩典擴展到整個世界?這個世界大部分的人就像比喻中受傷的人,半死不活地躺在路邊,我們看見了嗎?有任何的感受嗎?我們需要聖靈帶領教會重新思考事工的目的和方向,也需要聖靈的大能使我們能夠愛,我們可以繼續的學習和操練。所以,我們看見任何有需要的人,就能對他說:「我是你的鄰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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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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