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六世紀,1517年的10月31日,馬丁路德將《九十五條論綱》釘在威登堡城市的諸聖教堂(All Saints' Church)的門上,這就揭開了新教脫離大公教(天主教)的序幕。
這場宗教改革距今己經有502年歷史了,2017 年普世的基督教會都推動了不少的紀念聚會和活動,在基督教界內也有很多現代的學者,寫了不少的文章來回塑昔日宗教改革的精神和路線,引古鑒金地檢視現今教會需要更新的功課。 我們都清楚馬丁路德帶給後世在信仰基督中,具有很扭轉性的力量,因為馬丁路德和當代宗教改革的領袖們,都指出當時教會體制上的腐敗、教義上的人為謬誤,便引導教會走在信仰基督的三大更新方向: ① 唯獨聖經、②唯獨恩典、③唯獨信心! 當聖經真理的權威進入人的生命,人對基督的認識在信心上帶來釋放,在得救稱義上站穩在上帝恩典。在教會體制中,原本強調階級上教皇、樞機、主教等職位,均得以解體,回歸到聖經的真理,讓人人得以事奉,人人站在平等的位置上,以恩賜、負擔、異像和神揀選的召命,來彼此配搭,互相服事,這是馬丁路德以聖經真理中的「信徒皆祭司」提倡了新教的體制革命。 最近,有機會閱讀了梁康民牧師在《金燈臺》(http://www.goldenlampstand.org/glb/read.php?GLID=07107)上的一篇名為「信徒皆祭司」的文章,當中梁牧師從整本聖經的記載有關「祭司」職份在舊約中的由來,以至主耶穌用祂的降生、代死、復活升天後,成全了「大祭司」的職份,以及新約教會的「祭司」理念,梁牧師都有很清晰重要的闡釋,故此現在把這篇文章直接摘錄下來,給大家作分享 - 今天的教會應該嚴肅地面對“信徒皆祭司”這個聖經真理的問題。這個觀念會直接影響一個基督徒的成長,更加影響一個教會的成長。原因很簡單,假若祭司職分不是屬於每一個信徒的,而是只屬於某一些少數,被特派的人,那麼在神的整個國度裏,事奉的人就只限於少數的人,例如牧師,傳道,長老,執事等等。若是這些有“職分”,有“銜頭”的“聖職人員”才有資格事奉,而個別信徒則不必,也毋需運用恩賜去參與事奉;若看一般信徒只是“平信徒”,這就窒礙了個別信徒的成長。(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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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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