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耶穌呼召人來跟從祂作祂的門徒時,都重複提出要求人要「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太16:24; 可8:34; 路9:23),這些作為跟從主的條件看是很嚇人的;更有聖經記載耶穌曾向那些表示願意跟隨祂的人,提出要付上沈重的代價。
「有一人對耶穌說、你無論往那裏去、我要跟從你。耶穌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只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又對一個人說、跟從我來。那人說、主、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只管去傳揚 神國的道。又有一人說、主、我要跟從你,但容我先去辭別我家裏的人。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 神的國。」(路9:57-62) 這聽起來是不是很不近人情或過度嚴苛呢?! 還是人在跟從主中想要得什麼需要深度的省思嗎? 「他們說、賜我們在你的榮耀裏、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耶穌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麼?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麼?」雅各和約翰是耶穌的三位核心門徒之二,在跟隨耶穌大約三年的歲月中認識耶穌至深,但到了耶穌生命最後的階段中卻逃不出人性中的慾望、問耶穌可否賞給他們得到天國中最高的榮耀、地位、和權柄! 「來跟從主」是非常困難的、甚至困難到走不下去的,是因為跟從的人從來只慾望在跟從主的路上「得」自己想要的東西!卻至終不明白跟從主的首要不是問可以「得」些什麼,而是跟從者可以「像」主什麼? 跟從主的若不是先像主的樣式,在觀看人生中的「得」與「失」就只得短暫的、物質化的價值取捨,而造成的只有無底坑裡的空虛與失落的痛苦;但倘若有像主的的眼光來看「得」與「失」,最終會看到永恆的價值和真正的滿足、最終也會欣然能夠「喝主所喝的杯」、「受主所受的洗」! 若果受洗加入教會都只有想「得」的基督徒,而不是「像」主的基督徒,恐怕那教會只充滿屬肉體、不是真正跟從主、也不像基督耶穌的基督徒! (下週待續)
1 Comment
人最濃烈的情感是人的愛與恨。
十字架就是恨惡人性中對神的叛逆,要棄絕罪性與神為敵的「我」;但十字架同時亦是因著對神徹底的愛慕、對人有真切的愛護而要奉獻自己! 所以十字架是愛與恨中最神聖、最濃烈情感匯聚的地方,也成就了最崇高的價值、卻敗壞了罪性和死亡的權勢! 十字架是跟從主、效法主的真諦,效法主為了完全順服神徹底的虛己; 效法祂為愛世人而甘願為人的罪債受刑、釘死在十字架上,是代罪的羔羊彰顥了主犧牲的愛。所以,十字架的核心效法, 也就是效法恩主的愛!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是要我們效法主的愛! 在主耶穌生平豐富的教導中,我們卻可以歸納為祂給我們要作祂門徒兩樣的要求 – 「大使命」和「大命令」! 這兩樣的要求都離不開「愛」的訴求。 大使命是宣告「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約3:16-17) 大命令是「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路 10:27) 大使命與大命令不單止有同一的本質在於「愛」,二者之間就是十字架縱(神人之間的愛)橫(人之間的愛)交錯的叠在一起。聖經記載當主耶穌為門徒洗腳之後,隨即向門徒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十字架是跟從主的條件倒不如是跟從主的真諦, 若是「條件」則仿佛是困難重重、艱辛險苦、甚至是死亡的經歷,但若果是「真諦」那便需要明白當中的意義是何等的真、善、美,對自己生命成全何等豐盛的圓滿。
十字架是效法的途徑,意思是在效法過程中是必然放下、完全虛己以至能夠無我地認同神、效法並能實現祂的樣式,這是十字架「恨惡」自己表現出來的一面(參約11:25 下 「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這對任何願意背十字架的人來說實在是極具考驗和挑戰的。 但是十字架還有另一面的表現,因為十字架其實是三位一體神彰顯了祂圓滿的愛! 十字架雖是「死亡」的所在地,但因為神愛世人,即就是因著這份愛,「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6-8);「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 十字架是愛的匯聚、愛的光芒驅散死亡陰險的權勢;在十字架上顯明神的愛、對世上罪人的包容、無條件的接納,是愛與生命恩賜的源頭。所以十字架不單單是叫我們效法捨棄自我、同時亦是效法神的愛來愛自己、接納自己,就是無條件的包容自己一切的一切! 故此,來跟從主要背十字架,雖有流淚痛捨自己要實現神的新生命,同時是實踐真真正正用神無條件的愛來愛自己,是先「恨惡」而後懂得真「喜愛」自己。看似是叫人摸不著頭腦的矛盾,怎麼又恨又愛自己,但此中有真意、欲辯已忘言了! 沒有例外的,其實人生還不是真真實實又恨又愛自己一場罷了嗎? 只是作為跟從主的基督徒,走在十字架的路上效法主的時候,才懂得又恨又愛自己的真諦,真正有意義的又恨又愛自己、卻叫生命進入圓圓滿滿神的形象裡! (下週待續) 學術界中有「抄襲」(Plagiarism) 的「罪行」,就是抄襲別人的作品作為自己的研究成果,相似地人類的始祖在尋塑自己生命的樣式中、接受了魔鬼的誘惑,採用上帝所禁取私下的「抄襲」來模塑上帝的形象在自己身上;然而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就了赦罪救贖的恩典之外,同時展現了祂呼召人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祂的榜樣,就是採用十字架來恢復人生命裡頭 – 神創造人原本就賦與祂的形象在人生命本質裡!
主耶穌要求跟從祂的人要背起十字架,祂自己首先就替代人叛變神的罪受審判、受罰至死! 在人原來「叛變」中妄想「抄襲」神,不單用神禁用的方法來像神、更是偷想成為神的時候,主耶穌卻在十字架上豎立「順服」神到完全捨棄自己的地步 (參太26:40,42「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 ,就這樣的犧牲自己來成全父神在亙古中所命定的救恩計劃。 十字架的「順服捨己」成為用禁果「叛變抄襲」神的形象的諷刺,活得更像神的秘訣原來就是人「順服捨己」背起十字架! 所以,十字架的道路就是人成長得像神的道路、十字架的標誌就是神的形象展現在人生命中的標誌! 「跟隨」主耶穌的真諦是「效法」祂,而背起「十字架」才是「效法」的真正意義,所以人要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主,真正的實踐便是以「順服」「捨己」來「效法」主,過像主耶穌的生活、恢復神造人生命原來有神的形象的生命! 我們不要以為「十字架」是恐佈的「效法」,因為無論我們想效法誰,「效法」的定義其實就是要自我轉變和捨棄,變到一個地步是向效法的對象看齊! 愈減少了自我而愈像所效法的對象時,這才算是愈成功的「效法」。 同樣,所講成熟的基督徒 – 就是耶穌基督的門徒愈來愈像主耶穌的才是成熟的基督徒! (下週待續) 再過二個禮拜我們就要慶祝復活節了,這個特殊的日子提醒我們有關上帝的大愛和祂國度的好消息。我們知道因著耶穌基督的生、死與復活,帶給我們再一次與那位創造我們的神連結並同行的機會。這就是復活節的信息!
從聖經中我們知道從亞當開始,罪就進入了這個世界,但是藉著耶穌基督無私的犧牲,讓每一個相信的人都得拯救。這真是奇妙不可思議的事; 這樣一位完全的人為了不讓我們面對永遠的懲罰,祂甘願如此羞辱的受死。因此,我們所犯的一切罪愆得以被神饒恕, 再次與神和好。並在祂裡面得到過豐盛生命的能力,斷然地,我們可以在罪中得釋放、而讓神的旨意引導我們,遠超越這世界所能給予我們的。這就是復活真理的大能。 我們屬神的兒女確信耶穌、我們的王將要再來!到那時候神必將爆發對這殘酷世界的震怒; 就是那敵對罷黜祂、拒絕祂、和捨棄祂的價值觀!當他的怒氣開始發動的時候,可再沒有回頭的機會了!而我們應該如何招呼更多的人進入基督的國度、逃避這怒火呢?我們應當趁白晝的時刻;趕緊將神救恩大能、改變生命、復活的信息傳遞給那些還不認識神的人呢?在最後審判之時,人人都將確知耶穌基督的權柄。 「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於父神!」腓立比書2:9~11 不論我們如何思想或感覺,這世界終將成為我們主的國度,並且祂要做王直到永遠。那是祂的應許!人們可以選擇現在就稱耶穌為主,或是等到祂再來的時候迫不得已承認祂是主。 親愛的弟兄姊妹,請常常記得:我們被呼召要在這世界活出福音的樣式,並向未信者傳遞信息。耶穌告訴祂的門徒:當福音傳遍世界的時候,祂的國就必來臨!一年當中沒有比在復活節更好的機會來邀請朋友,到教會參與崇拜;聆聽救恩的好消息!讓我們做好我們的部分來完成神的大使命。感謝讚美神!祂賜給我們與祂同工的權柄! |
Archives
March 2024
Catego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