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效法主」 - 「來跟從主」首要的就是與耶穌聯繫上關係! 這關係從神的愛及人的信相遇作始點,繼而這「跟從」的關係可定義為生命「效法」主的關係。
所以「基督徒」的定義除了是信仰耶穌的人之外, 就是跟從「耶穌的門徒」,是效法主的生命,活出主耶穌樣式的新生命,是在人眼中看似耶穌的人! 主耶穌對門徒、對要效法祂的人,最明顯、最直接提出要效法祂的,就是記載在約翰福音十三章:「13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14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15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34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35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效法主不講求智商(IQ)有多高,因為是感情的層面;但也許有人馬上回應說那就該是情商(EQ)需要很高才可以效法主為門徒洗腳吧!? 這種看法是把「效法」主的關鍵力量側重在跟從者本身的學習能力上,不論是智商或是情商上的能力就是我們效法主耶穌愛的成功關鍵;然而,真實的效法關鍵不在乎人的學習能力,乃在於效法者有沒有與主耶穌的關係中真真實實的經驗祂洗腳式的愛,先有這種被主耶穌愛的經驗才是效法的關鍵力量! 簡單的說,來跟從主耶穌就是要效法祂;以上已說明「跟從」首先要在主耶穌救恩裡聯繫起這神與人的關係,當「跟從」在關係的互動中進入實踐「效法」主耶穌時,那就是這聯繫的關係關始模塑跟從者的生命,而基督徒所講的「靈命」,就是神與你的關係陶造了你像似主耶穌的新生命!沒有關係誰也沒有能力來效法主耶穌、沒有效法主耶穌就沒有靈命的真實! (下週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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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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