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保羅在林前2:14指出「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 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另外在林前又說3:1「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裡為嬰孩的」。在此二節經文裡,保羅將世人分成三類:
1. 屬血氣的人 - 指不信神的人,他們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神的奇異救贖計劃,和和基督耶穌的捨己成為救恩、聖靈感化人知罪悔改為愚拙、不能明白和相信接受。 2. 屬肉體的人 - 這是指信神的人中屬靈生命較停留在膚淺階段的人,故保羅在此處稱他們「為嬰孩的」(林前3:1)。但是「屬肉體的人」有時亦會指不信的人(如羅6:19,7:5、14,8:3)。實際應用在基督徒身上,可指基督徒不受聖靈管理心智而顯得情緒化,幼稚任性而不懂自制,不會設定人生價值和目標的定向,以至生活方式接近世俗人的虛空浮躁。所以保羅説不能以「屬靈人」稱呼教會中常常犯罪、貪愛享樂、卻又有意無意破壞教會聖潔和紀律的基督徒。我們可參考哥林多前書中所講當代哥林多教會充滿各式各樣失見証的問題,保羅須嚴正其詞作出各樣警戒和勸導;所以保羅開宗明義地只有把他們當作屬肉體的基督徒(林前3:1下)。 3. 屬靈的人 - 指信神的人,他有聖靈內住心中,所以稱為屬靈的人(參羅8:9)。此等人能看透神聖靈的事,明白屬靈的事(林前2:14),惟有他們才能看透萬事(林前2:15),故他們是基督徒中的心靈成熟、有屬靈洞察力的人。「看透」乃法律詞彙,意「檢驗」、「檢查」、「査察」,表示信徒有聖靈內住的光照、啟發和引導,可明瞭屬靈事情的真諦和意義。「屬靈人」一詞在本段裡(林前2:14〜3:1)有二個用意,一是與「屬血氣人」作對比,那是信與不信之比較;二是與「屬肉體者」作對比,那是「成熟的信」與「膚淺的信」之比較。 試問今天我們是否真的渴望做個「屬靈的人」嗎??
0 Comments
Leave a Reply. |
Archives
April 2024
Catego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