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我們接受「陰間」並非亡靈最終的去處,「陰間」不等同地獄;我們就能解讀〈啟示錄〉描述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廿13)。
周聯華對「陰間」的理解,就是「人人死後要去的地方」《如此我信》。佛教視地獄為六道之一,輪迴者根據其業力而往生此道。佛教看地獄不是永恆,地獄中的眾生,因著時限,據其業力而決定下次往生的界別。聖經的「陰間」並不等同佛教或傳統文化流傳的陰間。所有的人,無論是義人還是不義之人,均到「陰間」睡覺,直到復活和審判來臨的那一天。周聯華認為「陰間似乎是過渡時期,人經過最後審判後才可進入天堂或地獄。至於煉獄說法也沒有聖經的根據。」《如此我信》 「地獄」究竟指向真實的地點,或象徵的空間,一直以來,神學工作者自有不同的見解。有人認為離開了神恩典之空間,那就是「地獄」。最近有媒體報道,教宗方濟各否認「地獄」存在,乃是失實的報道。Thomas Reese於Pope Francis and hell作出澄清,地獄並非火與硫磺,而是人選擇關閉心靈,關愛、友伴與共融匱乏之空間。人非被安放於地獄,乃是我們選擇帶來的後果。「上主沒有創造地獄,乃是我們造成。」 郭文池於〈基督是否曾到過陰間?〉反對「耶穌降至陰間」說法:「基督並沒有在十字架上死後至復活之前的兩、三天內到過陰間,更沒有到那裡去傳道」,認為《使徒信經》這部分說法,沒有聖經的根據。 周永健於〈聖經難題:耶穌曾否下到陰間?〉:「聖經沒有明言耶穌死後下到陰間;不過,祂死了,復活了,卻是確實的事。《使徒信經》表達了早期教會在這方面對聖經的理解,相信耶穌曾下陰間,使舊約時代信徒的靈魂得到完全(來十一40,十二23),使義人所到之『陰間』變為『樂園』。」(《聖經報》復刊第23期,2006年9月) 我們相信「地獄」的客觀存在,並不等同「地獄」必然是真正火湖實體(路十六23-24,啟廿14),聖經提及「地獄」可指向看不見人與神隔絕的空間。筆者較為接受「陰間」並非「地獄」之說,所有人(包括基督徒在內)身體死亡便進到「陰間」;「陰間」就如同乘機之候機室一樣。 (待續)
0 Comments
Leave a Reply. |
Archives
April 2024
Catego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