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耶和華-我的上帝祈禱、認罪,說:「主啊,大而可畏的上帝,向愛主、守主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但9:4)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路10:27) 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主必要來!(林前16:22) 誰不會想上主的眷祐、經歷祂的信實、體驗祂大而可畏卻向我們守約施慈愛? 那倒在乎我們這些在基督耶穌裡免去審罰的蒙恩的罪人,要堅持以愛回應祂的恩與愛! 但以理的禱求就是力証。 主耶穌回應一個律法師的提問- 「什麼是最大的誡命時」,面對這既複雜又一般人看似艱辛的問題,祂的答案卻是一針見血地把博大浩瀚、承襲千古傳統的萬千律法條文歸結為「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律法廣博的價值和意義不在禁制的儀文內容上,也不在叫人憂懼無比的刑法上;,卻是在於人在其本位上該活出其人格 以愛來投向上帝恩慈的懷抱,以及推己及人的愛護別人! 是本份、是義務、是責任、是命令、是律法、卻是叫人可以享受上主恩情的途徑。 對於哥林多教會充滿是是非非、靈性歪倒的光景,保羅苦口婆心寫了長篇的十多章的書信來教導他們,曉以真理的大義,對各種問題有溫婉的勸導、也有嚴厲的督責,到了最後的終結,他只是一句警戒的話提出:「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主必要來!」算是一語「愛主」的精警勸勉! 論愛主的應然與福氣,保羅已感不必再重複多提了,但面對世界終局的末日,主再快來的審判,基督徒必須儆醒愛主,免得辜負祂一切的恩惠和慈愛,不然, 受詛受咒也是理所當然的! 「愛主」這課題的探討不知不覺已寫到二十篇了,第一篇下筆前,從沒有想過一共會寫多少篇,也沒有預先草起了系列大綱要點,就是憑信心和感動讓聖靈一步步的引導,當有感動臨到,就先存放心裡,默想著有關的經文及內容,然後讓愛慕神的心浮現、觸動自己的思潮打在鍵盤上。愛主的文字篇章可能告一段落,愛主卻是一生的實踐,也是隨人生旅程可以隨時再起筆寫出點綴,願天路客一同以愛慕上主的心志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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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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