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呼召人來作祂的門徒,不單是叫人來跟隨祂、效法祂,在大使命中主耶穌託付門徒的責任同時亦是促使別人成為主門徒 -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9-20) 最近唸到宣教士得人的見証很受感動,很值得我們反醒在大使命中,自己作了多少、付出了多少? -
首則: 基督教來華的第一位傳教士馬禮遜於一八零七年九月四日到達澳門。一八一零年,太太為他生了第一個兒子約翰,但兒子出生後就夭折。澳門的華人起初不容許他把兒子安葬,最終才讓他兒子在北邊一個小山丘上入土。過了幾年,太太帶了另外兩位兒女回英國休養,在一八二零年才再回到澳門。不久後,她懷上第四位孩子,卻在一八二一年六月十日,因病而致與胎兒俱亡。來華第二位的傳教士米憐有一名言:「一個人想學好中文,必須具有銅的軀體、鐵的肺腑、橡樹的頭、彈簧的手、麻鷹的眼、使徒的心、天使一樣的記憶和瑪土撒拉的壽數!」華人教會第一位牧師梁發在一八一六年十一月三日接受米憐的施洗。到一八五四年,已經年邁的梁發身體不佳,兒子梁進德勸爸爸不要多勞,梁發說:「我信主已四十年,外國弟兄尚且不遠萬里而來傳福音給中國人,我是中國人,怎忍放棄不為?到最後一分鐘我也要傳福音給人。」 另一則: 幾十年前,台灣彰化有貧窮孩子周金耀因意外受傷,腿部嚴重受傷,以致灰心到想自殺。英國傳教士的蘭連瑪玉師母於心不忍,勉強不情願的丈夫蘭大衛,在自己腿上割下四條一寸乘三寸的皮去拯救金耀。這「切膚之愛」常常激勵我。她有一名言:「如果割我的皮膚給金耀,可以治好他的病,又有甚麼不可呢?耶穌基督為了愛世人的緣故,都甘心被釘在十字架上,流血捨命;而我們是宣教醫師,我們為了醫好金耀而割一些皮給他,又算得了甚麼呢?」在彰化,他們夫婦留下兩大信念:「上帝愛人」和「要照顧貧困病人」!他們的兒子蘭大弼生在台灣,一生服侍台灣百姓,建彰化醫院,並設立四大宗旨:「醫療、傳福音、幫助窮人、教導」。他晚年罹患失智症,與人聊天時只能講出「台灣」二字,臨終前說:「不要忘記貧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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