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音對於每一個基督徒來說,到底是什麼的一回事?
當然這是主耶穌給我們的召命! 過去在這專欄中曾有幾次的分享,都是強調「得人如得魚」是每一位跟隨主耶穌作祂門徒的召命,也是應許,是一項召命帶著蒙福的應許,是這召命中的應許是給我們力量去達至生命更高的意義和價值,因為傳福音是領人得著永生,叫人在現世中可以預嚐讓永恆國度的榮美權能,就是主恩的滋味! 再換一個角度來看,基督徒傳福音除了是來自發出召命的主耶穌之外,基督徒是否願意甘心樂意執行使命,這也在乎基督徒的身份感,現在再從這二方面來探討: 1.傳福音與基督徒的身份感 – 人在生命的經歷程中,多少次會在夜闌人靜的時候,都會問這個內心迴盪不停的:「我是誰」的自我身份問題。「我是誰」這問題是影響人對自己的看待態度,知道自己是誰會叫人喜歡或不喜歡自己,而能夠喜歡自己的人自然樂於讓別人認識自己,有信心去與別人交往。基督徒應該是喜歡自己信耶穌之後,在主基督耶穌裡的新身份,就如使徒保羅說:「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2:20)所以,保羅以他新的「基督」身份,就自然也必然的- 「照着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因我活着就是基督……」(腓1:19-20)所以我是「基督」、彰顯「基督」就說明傳福音本於我們的身份感,相反來說,我們若沒有「基督」的身份感,我們就自然失去傳福音的認同感;失落了傳福音,或把傳福音與自己的生活分隔時,最根本的問題就是出於要作「基督」的基督徒身份感,可以說「基督徒」就是傳福音的使者。 2.傳福音與社群的歸屬感 – 救恩的真諦是主基督捨己的愛使人得著新生,而教會必須是這愛的見証群體,主在最後晚餐時,曾經對門徒作出千叮萬囑:「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5)。「愛」的確是任何群體關係中形成歸屬感的力量,也是吸引新成員融入教會群體的力量所在! 對基督徒來說,必然因著在教會群中付出愛與被愛的經歷,同時高舉了基督的愛,也即是以教會群體中的歸屬感、責任感所促成的愛心行動,就即是在相愛中傳揚了福音的真義。所以基督徒在教會中愈有歸屬感自然愈有傳福音的使命感,是群體歸屬感 - 愛之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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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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