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聚與分散是基督教會的特色。例如:每主日我們全體從各自居住的地方來到166街的教堂聚會,禱告唱詩聽道後,就分散離開,各自往不同的地方去。到另一個主日,我們又相聚又分散一次。週週如是,循環不息,直到見主面。
為什麼我們要這樣做呢?原因可以是:相隔一週後,喜歡見見相熟的朋友;教會是屬靈大家庭,雖然有時候會出現「今天不回家」的情況,但是不可能永遠不返家;這是主耶穌在世時和門徒相處的榜樣:「他就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馬可福音3:14) 也是初代教會立下的模式:「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地在殿裏,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讚美上帝。」(使徒行傳2:46-47a) 但是,以上的原因是最核心的原因嗎? 主耶穌在最後晚餐上要求門徒以犧性自己的愛去彼此相愛(約翰福音13:34-35) 。有人說,愛是人際關係中的黏合劑;主耶穌要求屬於祂的人「彼此相愛」,也就是要他們建立一種黏合在一起的生命,因此,我們相聚是為要藉此建立一個合一的團體,而我們知道,偶然或間中聚一聚不能達到此目的,所以我們每週相聚,並且相聚不止一次;崇拜外,又加上團契、主日學和禱告會,不但如此,一年內又加插其聚會和活動,例如:6月3日的「全堂禱告會」、6月11日的郊遊以及9月2-4日的夏令會等。所有聚會和活動的目的只有一個,藉此建立合一的團體。因此,我鼓勵大家盡一切可能參加,藉此表達愛護我們的團體。 在此,我想問大家一個問題:建立一個相愛合一的團體有什麼重要?傳道書說:「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兩個人合作效果更好。一個人跌倒,另一個人可以扶他起來。兩個人合力可抵抗一人的襲擊,單獨抵抗就無把握。三股合成的繩子是不容易拉斷的。」(4:9,10,12,現代中文譯本) 主耶穌要我們藉著相聚去建立一個相愛合一的團體,目的是要形成一種團結的力量。這種力量,會幫助每一個成員,在相聚後分散到平日生活的地方,例如工作崗位、世俗社群裡時,能活出美好的見證。又或者在本地傳揚福音和往海外宣教時,會有一種無形的力量托扶著我們。 讓我們相聚時相愛,分散時互相禱告及支持!阿們! Comments are clo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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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師的話
February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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