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認罪的過程中,承認自己犯了罪容易,但要找到在哪裡(靈魂的住處) 犯了罪比較難。有兩個問題可以幫助我們自我追索罪性的住所。
第一是,“我為什麼要這樣做?” 我們說謊常常是為了逃避不願意承擔的後果。幾年前,我在高速公路的car pool 道上被警察叫停。說我超速了。我馬上否認,說我一定是在儀表的65mile時速之內,如果真是超速,那一定是我的儀表有問題了。我為什麼要否認?為什麼要說謊?因為我知道超速受罰的後果,不僅要“出血”,還要賠上一天上Traffic school的時間。我們也常常說人的閒話。為什麼?因為那個人“太傲”;其實是在某些方面比自己厲害,搶了自己的風頭,心裡不喜歡他,就嫉妒他。 如果能誠實地回答這個問題,我們的認罪就會相當順利。事實上犯罪往往是與個人的需要有關聯。 犯罪是以不正當的方法或行為來滿足自己的需要。要不犯罪,就要先認清自己,選擇正當的方法或行動來滿足自己。至於何為正當?何為善?何為惡?我們基督徒應該有正確的答案。問題是,在那慾望或犯罪的衝動來臨時,是否還有我們選擇正當的方法和行動的時間? 第二是,“這樣做的後果是什麼?” 有時,說謊確實可以讓我們少了很多麻煩,但對一個誠實正直的人,這將導致他心靈的不安。有時,一個謊言可以逼迫你製作一連串的謊言,若你不是一個厚顏之人,謊言將給你帶來不斷的尷尬和羞愧。閒話的後果,必然給人帶來關係的毀壞,在一個團體裡,必然帶來分裂和傷害。所以,這個問題可以讓我們從犯罪的後果帶給我們對自己行為的悔恨。並在我們的靈魂深處插上一根“下次不能如此”的標籤。我們認罪是在神面前承認自己在罪面前的無能。而我們認罪目的是求神赦免我們的罪,並求聖靈幫助我們,以後不犯罪。 親愛的弟兄姐妹們,我們沒有哪一個人想犯罪,但沒有哪一個人可以不犯罪,我們唯一可以做到,就是依靠聖靈和耶穌的智慧,在犯罪之先就看到自己的不足、放棄不正當的方法和行為、並意識到犯罪帶來的後果,從而尋求聖靈的帶領,順從主的旨意。這才是我們應該做的。 Comments are clo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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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師的話
April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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